破產後會怎樣?別讓破產定義您人生!
申請破產就可以走數?債務一筆勾銷?
破產後要變賣財產?破產紀錄跟一世?
破產後既生活限制
破產有代價,係四年破產期滿前(一般情況下四年期滿,破產會獲自動解除),破產人士破產後生活受到限制,而大多數既限制係合理或部份限制對自己無關、唔適用,只要係申請破產前掌握,就唔會對申請破產產生過份擔憂。實際上,破產法律既目的,並唔係為左懲罰欠債者,亦唔應該將破產限制單純地視為破產後壞處,而係為無力償還貸款既欠債人尋找出路。好多申請人係破產前已經因為債務負擔生活受到影響,而經破產受託人或破產署批准後,生活費重新得到保障,令自己和家人可以重過正常生活。
破產限制清單
- 唔能夠出任某類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和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接管人、受託人、太平紳士、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某些專業,若獲得監管部門或機構批准,仍可以續任,請向所屬專業單位查詢)
- 名貴物品如豪華家具、名錶、名畫、古董家俬都會被變賣,只有普通家具可以用(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 唔可以過奢侈生活:例如搭的士、上夜總會、遊埠、大魚大肉、買名牌衣物,非自費除外
- 唔可以自費出國旅行
- 唔可以替已購買既人壽儲蓄保險供款(於IVA債務重組個案中,債權人可能要求停供此類保單)
- 出境有限制,須清楚交代破產人既資產和負債後,方可自由出入境
- 出境須事前將行程、住處和聯絡處通知破產受託人,及係破產受託人指明既日期或期間內返港
- 要對破產前五年內或更久前既資產轉移作交代 (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如轉移資產含欺詐成份屬違法,會被刑事起訴 (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 唔可以購買居屋、私人物業、基金
- 100 元或以上既信貸,無論個人或聯名,均須事前披露其破產身分 (於IVA/DRP債務重組個案中,債權人可能要求終止所有信用和借貸),破產期間亦唔能夠保留或申請銀行信用卡。
- 係破產令既每一周年日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上一年度既入息與該年度取得既任何財產既詳細資料。如未有遵守屬犯罪,最高可監禁六個月。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亦可能以破產人未有遵守該條文為理由,反對破產人自動解除破產。2001年11月19日聆訊中就有五名破產人承認控罪,被西區裁判法院判處罰款,金額介乎2500至 10000元不等。
破產後可以走數?
若非債務纍纍、還款有困難、甚至影響生活,相信無人會無源無故申請破產,但破產係咪就意味債務一筆勾銷?從機制而言,破產並不唔代表可以大安旨意「走數」,破產人既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既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破產人須交出所有資產(物業、車輛等)及貴重物品(金器、首飾等)予破產管理官變賣財產用于抵債,以物業為例,如破產人持有物業,有關物業將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既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用于抵債。如破產人有工作在身,破產管理官會命令破產人將薪金收入扣減必要開支後全數抵債。例︰破產人欠債一百萬,破產期間工作薪金扣減開支後剩20萬,該20萬將必須全數支付債務人以完成破產令,所以千萬不要以爲破產後收入仍可以100%落袋。
破產人生活開支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既「合理需要」,從而將佢既資產及收入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所謂「合理需要」指破產人既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破產對日常生活既影響
係日常生活方面,生活須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唔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都唔可以,甚至唔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既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破產管理署既職員可能因應需要前往破產人居所進行檢查。
破產唔可以去旅行?事實係出境都有限制
嚴格黎講,破產人外遊仍然有自由,但所有支出都唔可以由破產人既資產同收入支付,即係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先可以去。破產人每次出境亦要事前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清楚交代行程。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破產前轉移資產
署方或受託人會調查破產人於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其所有資產,如果破產人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資產,破產人或會被檢控。
破產資產轉移追溯期
為防止破產前逃避債項,法律規定凡破產呈請前五年以低於市價交易 (transactions undervalue),破產官可申請討回。破產官亦可追討呈請前半年,債務人以償還其他債權人(這叫不公平既優惠 unfair preference)既資產交易,若對象為配偶,親戚及生意合伙人等聯繫人仕,追討期則為兩年。
破產後果可能丟失工作
破產程序一旦開始,破產人係破產令生效期間不能擔任部分需專業牌照既職業,例如律師、保險經紀、證券交易商等,其牌照亦可能會被吊銷,即使破產令完結後亦未必能夠再度執業。而從事相關專業行業以外既僱員,亦應翻查僱傭合約,確認與破產有關既規定,如部份教師合約中有列明是否需要申報破產,在職期間破產是否會被解僱等,有些合約更會指明僱員係受僱期間進行債務重組(IVA),即等同毀約。
公務員破產
如破產人為在職公務員,破產管理署署長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既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即使破產令解除後,破產人信貸報告中仍會載有與破產有關既公開記錄。
破產對工作既影響
就破產人工作而言,如果破產人於私人公司工作,除非因為評估或調查既工作,否則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唔會主動接觸僱主。但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佢地必須向僱主申報;如果破產人係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可能會受一定限制;如破產人屬某專業人士或特定行業︰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或證券交易商,佢地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唔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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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破產人從事哪行業,都應該了解公司既內部指引或所屬行業規章,看是否有向上級或行業既監管機構申報破產狀況既需要。
破產並無大少之分,破產記錄一世跟身
破產記錄會否保留終身?雖然破產令頒布後48個月就會自動解除,但信貸庫資料庫中既記錄並唔會因為破產令解除取消,今後基本與銀行或大型財務公司平息貸款無緣,無論按揭還是私人貸款。另外任何人都可以向法庭查詢個人既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切法避免沾上破產污點,大額清數爲你擺脫破產困局。
破產期幾長?2個原因令破產期延長導致破產加監
首次破產者既破產令生效期限為48個月:48個月後破產令就會宣佈解除。若非首次破產,則破產期延長至60個月。如果該四年間破產者表現唔合作、甚至唔還錢,唔見破產管理局,管理官有權延長破產令一至四年,而破產期間能還清債務則可以提早結束破產令。
破產借錢犯法嗎?1件事無做破產貸款即違法
1件事無做破產期間貸款即違法,現時香港法例並無明文規定破產人不可以借貸,亦無規定貸款機構不可以借錢予已破產人士,但破產人士取得貸款時沒有披露有破產令係身就係犯法,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破產條例>第131(1)條, 如正接受破產監管既人單獨或聯同任何其他人,而從任何人獲得HK$100,或多於HK$100既貸款,而事前未有告知對方其未獲解除破產既破產人身份,已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兩年。換言之,破產人士如有意申請貸款,無論係自己單獨借還是聯名借,都必須披露破產令未解除既身份,否則犯法。
破產貸款困難嗎?
無論係破產期間貸款還是破產後貸款都係一件唔容易既事,雖然破產令頒布後48個月就會自動解除,但信貸資料庫中既記錄並唔會因為破產令解除取消,銀行與大型財務公司基於風險管理,甚少借貸予破產人士,破產人今後基本與銀行或大型財務公司平息貸款無緣,無論按揭還是私人貸款。另外破產期間再借貸,反映你未有盡力處理財務問題,亦影響原債務人利益,破產管理處得知後,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切法避免沾上破產污點,大額清數爲你擺脫破產困局。
破產令完結後/曾經破產可以借錢嗎?
可以,但非常困難,借貸條件亦十分苛刻。因曾破產人士既信貸報告(TU)會有紀錄,貸款機構只要翻查TU即知,向曾破產人士提供貸款需承受較大風險,所以即使肯批出貸款,金額都不會多,而且利率亦會較高,且還款期短。一般而言,小型財務公司較常向曾破產人士批出貸款;銀行則嚴格得多,但若你係該行有出糧戶口並以自動轉賬還款,仍係有機會可獲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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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功取得貸款,記得準時還款,一步步為自己「洗底」,重新建立良好信貸紀錄。
破產洗底一步步重新建立良好信貸紀錄
破產洗底時間漫長,在解除破產之後,破產人要主動通知 環聯信貸 (TransUnion) 自己既破產令經已解除。但在之後既 5 年內要申請貸款依然唔容易,然而要申請信用卡消費或申請按揭買樓,亦並非完全唔可能。作為法律程序生效記錄既破產紀錄,會在頒布破產令後保留8年;而破產人拖欠還款紀錄等既負面資料,則會在解除破產令後保留5年,若加上由頒布至解除破產令之間既4年,負面資料自破產生效起計至少跟隨破產人9年時間。
延伸閱讀︰破產洗底|想重建良好信貸評分有咩步驟?(附洗底時間表)
如何申請破產?
-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有關表格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同時需繳付HK$8,650,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既各項費用及開支。
- 就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分別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法庭費用HK$1,045、確定聆訊既日期,並提交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最後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一份呈請書既蓋印副本和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既副本。
怎樣解除破產?
對於首次破產既情況,破產人會係破產令頒布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如果破產人以前曾經破產,就需要5年方可以自動解除破產(沒有延長破產期情況下)。破產期滿後,破產人可以向取得署方或受託人既「不反對確認信」再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反映破產令期滿失效。解除破產令後,所有可予證明既債項都可獲免除,唯已歸屬於受託人管理既破產人資產因已用於抵債將不會歸還予破產人,破產紀錄亦會於個人信貸報告既「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公眾可向法庭查詢破產人既個人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切法避免沾上破產污點,大額清數爲你擺脫破產困局。
唔想破產可以點樣?|3個破產前既最後選擇
大額清數|結餘轉戶計劃
如果本身既負債或卡數問題已經開始出現供款困難、還款脫期、只還MIN PAY、甚至已經開始影響生活,可以先考慮利用大額清數、二線清數、結餘轉戶計劃等一筆清走卡數或債務。好處係可以減省卡數高昂既利息/貸款既罰息,亦可以將債務攤長至5至7年還款,減低每月供款額、減輕每月供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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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舒緩 DRP
債務舒緩計劃 (Debt Relief Plan,簡稱DRP),可以話係IVA(債務重組)既簡化版,同樣有重組債務、延長還款、避免破產既功能。DRP債務舒與債務重組分別在於,申請債務舒緩無需透過法律程序,當中不牽涉律師、會計師、法庭等參與,因此 DRP 可以節省不必要既行政費如專業人士費用、堂費等,行政時間上亦大大簡化,在多種重組計劃中,其入場費最為友善,債務舒緩公司可以與個別債權人直接商討還款方案,令DRP申請人(欠債人)可以係新既還款方案下,相對輕鬆地處理債務問題,還清債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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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 IVA
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簡稱 IVA),即大家常說既債務重組,係面對債務而瀕臨破產時既一種處理方法,欠債人須委託專業人士(例如註冊會計師,律師)向債主提出償還債項既建議,令欠債人士可根據自己既還款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關既申請需要經由法庭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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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債務重組流程及申請資格